公司员工因领导扣钱吞食化学试剂

2016-07-08

     深圳一员工因公司扣钱气不过吞食化学试剂 深圳一员工因公司扣钱气不过吞食化学试剂,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摄影报道:13日中午,深圳观澜街道一家工厂的一名员工因为工资问题和主管吵了一架,一气之下在车间吞食了一瓶玻璃胶化学试剂,事后这名工人胃部不适,狂躁不安,最后被送往医院治疗。

  14 日上午,记者在观澜伟光医院住院部见到了吞食化学试剂玻璃胶的30 岁伤者郭翠红,她正在打着点滴,床头卡上显示她胶水中毒。据主治医生介绍,病人吞食的玻璃胶为三氯甲烷, 是一种有机溶剂,13 日中午送院后,经治疗,其病情还算稳定。在病床边, 记者试图了解事情的经过时,郭翠红的心情却很矛盾,她和丈夫都在这家工厂上班,害怕事情影响过大后会使夫妻俩失业。

  郭翠红的一名工友告诉记者, 是部门主管把一部分工资吞了, 所以双方才会吵架, “现在我们整个部门的工资都是很不正常, 一超过3000 块钱的话就立马‘砍’下去。”临近中午,记者来到事发公司―――位于观澜街道新塘村46 号的一家名叫立奇峰的公司。厂方代表承认,13 日中午的确有一名工人在车间里吞食了两口化学试剂玻璃胶, 并表示该事件和工人工资制度有关。

  对于工资超过3000 元就会被“砍掉”的说法,该公司负责人承认,该公司给员工发放工资时,若不够3000 元,财务将会把工资补够3000 元, 在下个月发工资时,公司上月多发的那一部分将会被“砍掉”。

  负责人表示,他也不知道这样的工资制度是否合法,“应该是合理的,一直是这样执行的。”

  深圳律师马学平表示, 依照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,用人单位应该是按时足额的支付员工的工资,因此单位不管是出于什么的考虑,采取这种分两次,或者是一种变通的支付方式都是不合法的。本文章出自于化学试剂的相关网站,转载请标明:http://www.zzpaini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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